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规划基础资料搜集规范
Code for basic data collection of urban planning
GB/T50831-201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2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49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础资料搜集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规划基础资料搜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831-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0月11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标函[2008]23号)的要求,由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5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资料搜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资料搜集,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基础资料搜集,基础资料搜集的步骤、方法及成果。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邮政编码:21003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袁锦富徐海贤杨红平郑文含叶兴平彭瑶玲王国恩刘伟李铭杨秀华陈燕飞何波钱紫华刘亚丽易晓峰余炜楷张建喜刑青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陈秉钊张京祥鹿勤苏功洲黄平任洁程大林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城市规划基础资料搜集,服务城市规划编制,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基础资料的搜集工作。
1.0.3 编制城市规划应搜集有关城市及其相关区域的自然、历史、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城市建设的现状资料、相关规划及其他资料。
1.0.4 基础资料搜集应以编制基准年数据为准。需要搜集历史数据资料时,宜以“历年”表述,应搜集5年~10年的数据。
1.0.5 城市人民政府应组织提供准确、有效的基础资料,其中涉及城市安全、经济、人口的资料,应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1.0.6 城市规划基础资料的搜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联 系 人:贾经理
联系电话:0371-55610555 55910555
联系邮箱:hncjgh@163.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北 • 东明路西 • 御玺大厦A座21楼21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