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 - GB/T51046-2014
发布日期:2017/6/28 11:0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national forest park

GB/T 51046-2014

主编部门:国家林业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5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5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国家森林公园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046-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2日

前言

本规范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国家森林公园设计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和国际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总体布局、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景点与游览方式设计、植物景观工程设计、保护工程设计、旅游服务设施工程设计、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和设计文件组成等。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国家林业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邮政编码:10071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刘德晶 闫平 翟洪波 张志 张志东 樊晓亮 魏晓霞 李云 刁鸣军 刘明 宋子刚 涂琼 杨开良 邓立斌 李怡 王文波 慕晓炜 邹全程 梦莉 桑轶群 吴锐 郭立新
主要审查人:张军 王恩苓 张志强 崔国发 谢宝元 于宁楼 桑和会 李显玉 何时珍 刘绍娟 张义军


1 总 则

1.0.1 为适应森林旅游与森林公园建设的需要,规范森林公园开发建设和工程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设计。
1.0.3 森林公园设计应对生态环境、森林资源进行科学保护、合理开发,并应做到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安全美观,工程设施应合理布局、精心设计。
1.0.4 森林公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2 应以保护为前提,并做到开发与保护相结合;
3 应以森林旅游资源为基础,科学控制建设规模和旅游客源,游客规模应与建设规模相适应;
4 应以森林生态环境为主体,并突出“重在自然、贵在和谐、精在特色、优在服务”的生态旅游方针;
5 应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设计中应有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方案,并应保障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人员安全,同时应设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设施。
1.0.5 国家森林公园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http://gf.caup.net/wap_view.php?number=25&pag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