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disasters mitigation emergency congregate shelter
GB 51143-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99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43-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2.4、5.2.4、5.5.1、5.5.2、5.5.3、7.2.6、7.3.1、7.3.2、7.3.3、7.3.4、8.2.5、8.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3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避难场所设置;总体设计;避难场地设计;避难建筑设计;避难设施设计。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河北省地震工程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河北省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46号,邮编:063009)。
本规范主编单位:河北省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城市与工程安全减灾中心
本规范参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抗震防灾处
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安全与防灾规划学术委员会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同济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山西建筑科学研究院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院
唐山市城乡规划局
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苏幼坡 马东辉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志涛 冯启民 毕兴锁 师武军 朱思诚 刘晓明 许倩瑛 苏经宇 李刚 李彪 李延明 邱培芳 何建辉 汪彤 宋波 初建宇 张靖岩 罗开海 周立民 赵锋 贾抒 钱稼茹 倪照鹏 徐宇宾 高惠瑛 郭小东 黄世敏 蒋航军 韩阳 程晓陶 曾德民 谢映霞 廖永 戴慎志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维嶽 高小旺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丛军 关文吉 刘佳福 吕大力 束昱 涂正纯 蒋溥 翟宝辉 薛万里
1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使防灾避难场所设计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防灾避难场所的设计。
1.0.3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联 系 人:贾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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