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
Code for urban parking plan
GB/T 51149-201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7年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8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149-2016,自2017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6月20日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要求,本规范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停车需求预测与停车位供给,停车场规划,建筑物配建停车位。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邮编100045)。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工国城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交通大学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张晓东 李秀敏 李爽 蔡华民 於昊 张秀媛 陈春妹 宋晓梅 殷丽 汪洋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王静霞 史其信 孔令斌 陈洪仁 关宏志 邹哲 陆锡明 郭继孚 董苏华 杨放 贺崇明 张仁 杨孝宽
1 总 则
1.0.1 为科学合理安排停车设施,构建有序的停车环境,规范城市停车规划,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所涵盖的停车规划。
1.0.3 城市停车规划应贯彻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应以城市发展及交通发展战略为指导,统筹现状停车供需关系,考虑未来机动车发展水平,结合交通需求管理措施,制定停车位总量控制和区域差别化的供给策略,划分城市停车分区,统筹配置城市停车资源,并应满足交通安全、综合防灾等要求。
1.0.4 城市停车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联 系 人:贾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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