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Code for the design of urban green space
GB 50420-2007
主编部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7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642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20-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3.0.10、3.0.11、3.0.12、4.0.5、4.0.6、4.0.7、4.0.11、4.0.12、5.0.12、6.2.4、6.2.5、7.1.2、7.5.3、7.6.2、7.10.1、8.1.3、8.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7年5月21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关于印发“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制定。
本规范共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竖向设计,种植设计,道路,桥梁,园林建筑、园林小品,给水、排水及电气。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送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地址:上海市胶州路768号,邮编:200040,电话:021-52567788,传真:52567558)。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绿化管理局
参编单位:上海市园林设计院
上海市风景园林学会
北京林业大学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局
深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
主要起草人:吴振千周在春朱祥明张文娟孔庆惠杨文悦虞颂华杨赉丽施奠东张诚贤周远松朱伟华陈惠君茹雯美潘其昌顾炜周乐燕
1 总 则
1.0.1 为促进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生态和景观,保证城市绿地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健康、环保、美观、防护等基本要求,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
1.0.3 城市绿地设计应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生态和景观效果,促进人的身心健康。
1.0.4 城市绿地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联 系 人:贾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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